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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上市公司转让,新三板公司转让小梁财税小梁财税
发布时间:2023-10-12        浏览次数:10        返回列表

上市公司转让,新三板公司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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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的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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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上市的话,一定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放行;



2、公司股本总额必须要3000万人民币以上;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4、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5、公司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公司上市的流程: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逾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过验证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近一次)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根据证券法第47条和第48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和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多的**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等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公司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新股时,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并制作认股书。第一百四十四条上市公司的股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交易。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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